您所在的位置:清廉长沙 > 工作之窗 > 队伍建设 > 充电赋能再出发 宁乡市纪委监委节后“第一课”开讲
充电赋能再出发 宁乡市纪委监委节后“第一课”开讲
来源:清廉长沙 | 发布时间:2024-03-12 15:25:58
分享

  “违反生活纪律部分修改2条:第150条增加了铺张浪费作为违反生活纪律行为认定,第153条增加了在网络空间的不当行为,并把行为扩展到‘言行’……”3月1日下午,宁乡市纪委监委机关“六个文化大讲堂”(2024年第一课)在行政中心西裙楼二楼会议室开展,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条例》,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课堂上,宁乡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从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背景及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特色及内容、认真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据悉,宁乡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把开展业务学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任务来抓,按照“一月一业务培训、一季一主题培训、半年一全员培训”思路,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政治、法治、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促使全体干部业务水平大幅提升。2023年,宁乡市纪委监委机关共开展集中学习8次,同时,全体党员干部每周开展2个小时的自学,共发放学习资料和学习提示3000余份。(袁首魁)

编辑:陈集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