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选ABCD!”近日,长沙县纪检监察系统“纪法能力提高年”每月讲堂第一课开讲,长沙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要负责人结合具体案例,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等内容进行解读,并与台下200余名“学员”抢答互动,会场碰撞出一阵阵激烈讨论。
课上讲故事、问答式教学、条目式解读……长沙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学规学法每月讲堂贯穿全年,定每月末周四下午3点至5点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多名系统内业务骨干轮流上台讲课,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进行领学解读,确保学习教育全员覆盖、全员参与。
“每月讲堂主题突出,内容针对性强,旨在帮助我们全面精准地掌握党纪条规,把握案件审理、查办的各项标准,守住监督执纪的每一道关口。”在第一次讲堂结束后,“学员”们有感而发。
2024年是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实施队伍建设“四个年”行动的开局之年,其中开展“纪法能力提高年”,目的是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凝心铸魂、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长沙县纪委监委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学习形式,编印《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点汇编》工具书下发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并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业务骨干引领学、党支部集中学、片区交流学、岗前培训学、考核评比激励学共6种方式开展纪法学习,倒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查缺补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党纪党规意识与业务素养水平。
“学好用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前提。通过多种学习,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多悟一分,持续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党规国法、提高工作本领。”长沙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保持学习培训与干部需求精准对接,制定有效、有料的讲课清单,为交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基层监督试点县”工作的合格答卷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