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我从政府职能部门转岗到纪检监察系统,到现在已有四年整了。我无比感慨自己与纪检监察组织的缘分——2002年选拔进机关工作时,我报考的岗位就是县纪委,但最后录用时却被调剂到另一个部门工作。原本以为就这样与纪委错过,可没想到兜兜转转十八年,最终我还是回到了纪委,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
来到纪检监察系统的四年,无论是在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还是在委机关,我始终在以纪检监察人的身份为干部与群众、公事与私事之间求得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结果。
2021年,我在督查2020年度农村小型水利设施项目建设质量和建后管护工作时,一位种枣企业负责人告诉我,2020年,在所在镇村的推荐申报下,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政策补助她建设了枣园节水灌溉项目,带来了当年枣子的大丰收,让她真正感受到了长沙县良好的投资和营商环境。说起这件事,她脸上满是笑容。
几个月后的一天,这位农户发微信问我住在哪里,说是枣子再次丰收,要送点红枣给我尝尝。我委婉地拒绝了她的好意,因为于我而言,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一句认可,就已经给了我们巨大的动力。
都说纪检监察干部有着“铁石心肠”,来到纪检监察系统后,我对自己也曾产生过这样的思考。
2020年,在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的联动监督下,我督促某综合监督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对机关内“停薪留职”状态职工进行清查整改;2021年,我和组里的同志又查出该局机关一职工利用虚开的《疾病诊断书》长期请休病假,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给予该名同志政务撤职、降为技术工五级的处分,并责成局党组追回其部分绩效和资金。
这一年里,我们组还对部分违反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向综合监督单位释放了规矩纪律的严肃性和震慑性,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为之一振。
监督的目的不是惩罚、处分,而是将严管与厚爱、约束与激励并施,激发党员干部不断向上奋进。在党员干部受到处分之后,该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2021、2022年,该局先后有3名干部走上了乡镇党政班子岗位,2022年,该局在县年度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一类单位!我为此由衷地高兴。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在监督他人的同时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做铁打的打铁人,带头做到廉洁自律,用好手中权力,划出公与私、明与暗、廉与贪之间的鲜明界线,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深植于人们心间。(长沙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范乐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