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只‘青蛙’被‘红包’的温水慢慢地煮熟,被雪片似的‘信封’最后吞噬,正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近期,中国纪检监察报通报剖析了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瞿剑平严重违纪违法案相关细节。
瞿剑平从普通乡镇干部成长为上海的区管正职干部,曾经付出过艰辛努力,也留下过奋斗足迹。然而,随着职务的提升,面对周边人的吹捧奉承、面对别有用心的商人老板“嘘寒问暖”,他逐渐滋生了骄傲自满的情绪,继而忘乎所以、为所欲为,大肆收受贿赂,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仔细分析这起案件,放纵贪欲、滥用权力是瞿剑平腐化堕落的内在原因,而交友不慎、政商关系不清则是其蜕化变质的重要外因。
清代史学家、文学家赵翼在所著《廿二史札记》中提出“贿随权集。权在宦官,则贿亦在宦官;权在大臣,则贿亦在大臣。此权门之往鉴也。”意思是说:贿赂围绕权力进行。权力在宦官手里,贿赂则在宦官那里;权力在大臣手里,贿赂则在大臣那里。这是以往权门贿赂的教训。赵翼的“贿随权集”结论可谓是一语中的,至今仍具有现代警示意义。从近年来查办的众多受贿案件中可以得知:一些商人绞尽脑汁与党员干部拉关系、攀感情、套近乎,看中的不是感情和道义,而是他手中的权力和利益。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他们权力集中,必然成为不法商人老板吹捧和追逐的对象,倘若其放松警惕、得意忘形,就很容易掉入被围猎的“包围圈”,酿成人生大错。而对于不法商人而言,他们心中只有利益,他们与党员干部“交朋友”是假,想利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达成“交易”是真,他们打着“兄弟义气”和“感情”的幌子,却始终难掩背后的“猫腻”。因此,这种靠利益捆绑在一起的亲而不清政商关系,注定不能久远,也经受不起纪法的考验,终将印证隋朝著名教育家、思想家王通在《中说》中的那句名言:“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潮之中,党员领导干部与商人老板必然有交集,也会有交往,但交往必须有原则、有规矩。一要规范政商交往。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发展壮大。二要明确交往界限。党员领导干部要厘清交往的“负面清单”,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与客商保持“清爽”距离。只有建立和保持如此亲清政商关系,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浏阳市交建投监事长 罗其晏)